第12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时间:2016-07-15   浏览:778

  • 活动日期2016-10-15 09:54:54 至 2016-11-14 16:55:26
  • 活动地址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 活动场所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
  •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广东省人民政府
  • 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 联 系 人吉林省工商联合会
  • 联系电话4006-977-332
  • 腾讯 QQ0
活动介绍

一、展出时间: 

第一期:2016年10月15-19日

第二期:2016年10月23-27日

第三期:2016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展出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三、展览面积:

第一期和第三期展出面积共2万平方米

四、参展展品 

第一期:电子及家电、建材及五金、机械设备。

第二期:日用品、礼品、家具饰品。

第三期:食品及饮料、家居用品、面料及家纺。

五、展位价格:

展位分为光地、豪华标摊和标准展位三类形式。

展位价格:第一期:光地展位价格为3300元人民币/平方米(最小申请面积为36平方米);豪华标摊(9平方米,含展具配置)价格为36000元人民币;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展具配置)价格为32700元人民币。

第三期:光地展位价格为3000元人民币/平方米(最小申请面积为36平方米);豪华标摊(9平方米,含展具配置)价格为33000元人民币;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展具配置)价格为30000元人民币。

其中对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的参展商,给予第三期免收展位费的优惠。免费展位数量(最多预留8个)限每个最不发达国家1个标准展位,按先到先得办法安排,其余参展商需支付展位费用。

六、 参展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参展条款》的境外企业,均可申请参展,并遵循专业产品对口优先、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高科技产品优先、行业领先企业优先、贸易逆差大的地区企业优先、特装展位优先的招展原则。

(二)申请方式

企业可以直接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报名参展,也可以通过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指定的招展代理参展(参展申请表见附件4)。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电话:0086-20-89138580。

传真:0086-20-89138550。

邮箱:import@cantonfair.org.cn。

直接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报名参展的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企业,请联系: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电话:0086-20-89138589。

传真:0086-20-89138550。

邮箱:clairexu@cantonfair.org.cn。

(三)参展商和参展展品要求

1、参展商必须为根据适用法律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3年以上(含3年)的公司,且须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参展展品须属于《第12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展品目录》范围。

3、参展展品须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生产,且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4、参展商在筹展时间进馆布展前,必须向组展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出示所有展品的海关清单或ATA单证册等原件,并提交相关复印件后,方能进馆布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