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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聘任省委法律顾问、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2018-04-10 来源:本站 | 阅读量:3692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关于聘任省委法律顾问、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长白山开发区工委、长春新区工委,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省委依法执政、依法决策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吉林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经省委研究决定:

聘任尹太顺、尹奎杰、吕洪民、李晓英、林海军、张国森、徐德明、盛美军、傅大鹏、蔡立东等10名同志为省委法律顾问(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下同),聘期3年。

聘任马维山、王立峰、王淑荣、王哲、王晓初、王国锋、王琪、尹太顺、尹奎杰、刘晓莉、孙璐、关明凯、吕洪民、任继鸿、任喜荣、闫英、迟日大、李宝奇、李杰赓、李晓英、许玉镇、宋海春、张国森、张军勇、张秋华、张晓阳、张旭、林海军、赵晓强、赵静波、高德胜、徐岱、徐德明、常东帅、麻锐、盛美军、傅大鹏、谢文钧、蔡立东、赫然等40名同志为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聘期3年。

省委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工作程序等事宜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吉林省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吉办发〔2017〕51号)执行,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的有关事项参照此规则执行。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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