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2 来源:本站 | 阅读量:1278
延吉市职业高级中学活动中心报告厅、体育馆舞台机械、幕布、灯光、音响工程
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就延吉市职业高级中学活动中心报告厅、体育馆舞台机械、幕布、灯光、音响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 YJZC2017-10017
2. 项目名称:延吉市职业高级中活动中心报告厅、体育馆舞台机械、幕布、灯光、音响工程采购
3.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活动中心报告厅、体育馆舞台机械、幕布、灯光、音响工程;数量:1批;预算价格:196.8万元整人民币。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单位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一览表)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无欠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被授权人是投标单位员工时,须提供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被授权人不是投标单位员工时,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的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
(3)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4)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必须满足采购方提出的投标人资质和各项技术参数的要求。(详见第五章)
*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其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9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 ~4: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市财政局5楼5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应出具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
7. 投标保证金:39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4月7日16:00时之前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入至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502室)领取收据,并带到开标现场。*开标之前未换取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收据到开标现场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2200 1686 1380 5900 005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10日8:30(北京时间)
*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2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9.开标
9.1开标时间:2017年4月10日8:30(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2(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延吉市职业高级中学
联系人:狄永伟
联系电话:15526788111
地址:延吉市朝阳街3054号
10.2集中采购机构: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朴永春
联系电话(传真):0433-2266031
地址:延吉市财政局503室(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
11、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延吉市政府采购网。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