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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体废弃物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017-03-22 来源:本站 | 阅读量:1085


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体废弃物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就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体废弃物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谈判。
   
1.
项目编号: YJZC2017-10013

2. 项目名称: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体废弃物处理系统升级改造

3.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谈判文件)

数量:1批;

预算:158万元人民币。

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
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无欠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被授权人是投标单位员工时,须提供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被授权人不是投标单位员工时,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的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
(3)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4)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其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报价人可于2017322-201732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 ~4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延吉市财政局502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具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

7. 谈判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

7.1谈判保证金缴纳:报价人必须在20174516:00时之前从报价人基本账户转入至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502室)换取收据确认参加谈判。
户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号:2200 1686 1380 5900 005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没有换取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收据的报价将被拒绝。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468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吉市财政局6楼会议室

9. 谈判时间:201746830(北京时间) 

9.1谈判地点:延吉市财政局6楼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石磊

联系电话:18744364567

地址: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污水处理厂院内

10.2集中采购机构: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朴永春

联系电话(传真):0433-2266031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市财政局5503室)
11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延吉市政府采购网。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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