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吉林省商协会 > 正文

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2019-10-29 来源:本站 | 阅读量:2008



历史沿革

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成立于2002年4月17日,指导单位为原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随省直机关机构调整后变更为吉林省商务厅。2008年1月7日更名为吉林省家政协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文件要求,2012年1月13日复名为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职责范围

协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家庭服务业的行业交流、行业自律、发布行业信息,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推动全省家庭服务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拟订行业服务公约和家庭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开展服务质量评定、调解服务纠纷、调查处理违反行规行为,配合开展行业统计、制订行业服务标准和行业工资指导价位等。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载明的业务范围:行业交流、培训、行业自律、发布行业信息、行业规范化建设、行业统计、开展服务质量评定、调解服务纠纷、调查处理违反行规行为。

驻会人员

现任驻会领导为会长朱明忠、支部书记杨喜凤、秘书长骆彤、协会秘书处(办公室)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3人,下设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服务机构工作委员会、从业人员工作委员会、诚信建设与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信用信息中心)、教育培训管理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办公地点设在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653号(巾帼大厦607、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