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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旧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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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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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

发布于 2016-08-26   浏览次数: 1113

[摘要]2016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汽开区)之一19条规范街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KGSG-ZB-20161342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6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汽开区)之一1...
2016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汽开区)之一19条规范街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ZKGSG-ZB-2016134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汽开区)之一19条规范街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长春市发展改革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3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6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汽开区)之一19条规范街路改造工程监理;
2.2招标规模:越野路、革新路、奔驰路、安顺路、东锦路、安康路、顺意路、春城大街、日新路、昆仑一路、昆仑二路、长青路、文光路、文明路、九院胡同、兴顺路、杨柳大街、安庆路、长沈路等;
2.3工程地点:位于汽开区;
2.4计划工期:2016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15日;
2.5计划投资:23265.8484万元
2.6监理服务期: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2.7招标范围:2016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汽开区)之一19条规范街路改造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8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房屋建筑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1名,房屋建筑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1名。需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市政专业4人,建筑工程专业3人、给排水专业1人、电气专业2人、园林景观专业3人。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4.2获取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证、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上述要求的材料,需提供联合体双方单位的相应材料),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获取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587号长发小贷四楼);
4.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9月18日14时00分,地点是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421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监督人核验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31-8150145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长发小贷四楼
联 系 人:李妍佳、王渝莹
电 话:18686538776、13943039892